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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枣庄台儿庄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125人)
2021-09-13 21:39: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关于2021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21〕3号)规定,现将2021年台儿庄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23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显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编在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等人员需在报名时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9月23日为截止日期。

在台儿庄区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根据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实施办法,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招聘对象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属于役龄满12年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但选择复员安排的退役士兵、依托地方高等院校定向培养的士官、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等情形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身份界定见附件2《应聘须知》)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专项岗位。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应于报名截止日(2021年9月25日)前取得。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2021年台儿庄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初审和缴费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3日9:00-9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9月23日11:00-9月26日16:00

报名网站: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www.tez.gov.cn)

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9月23日11:00-9月26日16:00

由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有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对通过审查的人员,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资格审核时参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