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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雨花台区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2021-09-13 21:42: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选拔充实卫健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雨花台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0名工作人员(其中,编内60名、编外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jing.gov.cn)、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jyh.gov.cn/)上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雨花台区2021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30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本单位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或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1年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时间

  每人仅可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9月22日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现场报名地点:雨花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中心2楼(雨花台区雨花路198号)。

  4、提交材料:

  现场报名:

  (1)报名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请提供证明(社保缴费清单和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