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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汕尾市海丰县可塘镇综合治理中心招聘政府聘员公告
2021-09-13 21:43: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海机编〔2016〕21号)和《中共海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海丰县可塘镇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海机编〔2020〕40号)文件精神,现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研究,可塘镇综合治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组织领导

  成立海丰县可塘镇综合治理中心政府聘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何义权

  副组长:黄晓曼、施志源、林雪娜

  成员:蔡罕雄、卓雪仪、周业贵、庄生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办公室主任由林雪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周业贵同志兼任。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回避制度,全过程在监察工作组的监督下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的单位为可塘镇综合治理中心,计划招聘1名政府聘员。

  四、薪酬待遇

  根据《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海机编〔2016〕21号)文件规定,政府聘员经费实行财政包干制(含个人的五险一金),每人每月3000元,具体工资福利待遇按县人社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海丰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出意见报县政府确定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他补贴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交通食宿自理。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三)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后出生);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文字功底扎实,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工作踏实、认真负责、工作态度好;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工作责任心强(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和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岗位任职条件:

  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海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hf.gov.cn/)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2021年9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海丰县可塘镇人民政府一楼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电话:0660-6365206。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由可塘镇人民政府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4.报名材料:报考者按招聘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条件要求,详见《海丰县可塘镇政府聘员岗位表》(附件1),现场提交《海丰县可塘镇政府聘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承诺书》(附件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4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中共党员、退役军人身份证明和基层工作经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