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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招聘公告
2021-09-13 21:48:50   地区:江苏   浏览:0

  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是南通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三类准公益型事业单位,以“维护国家主权,保障港航安全”为宗旨,为进出南通港沿海港口的船舶实施引航服务。为满足引航工作需要,优化引航员队伍结构,提升船舶引航服务质量,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引航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市交通运输局(http://jtysj.nantong.gov.cn)网站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引航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二)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三)1986年9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

  (四)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11月30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用邮箱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并命名为“姓名+应聘引航员”,发送到邮箱:ntyhpilot@163.com;

  1.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正、反两面);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船员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3.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23日17:00前。

  (三)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于9月24日17:00之前电话反馈给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截止至9月25日17:00,联系电话:0513-81189689。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由资格复审、笔试和面试组成,由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和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共同组织实施。

  (一)资格复审

  根据本公告要求对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资格进行资格复审,由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和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负责。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通过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请当场陈述申辩。

  考生需携带《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