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如出现并列,则递补笔试成绩较高者),进行体检和考察。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并列,则递补笔试成绩较高者)。考生聘用录取后,首个服务周期为5年,考察时考生须提交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承诺书。
六、公示及备案
对拟录取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不能聘用造成缺额,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并按规定履行递补申请、体检、考察、公示、备案等相关手续。
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问题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五年,初次就业和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按照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1年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7),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并签订《2021年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简称《健康承诺书》,见附件8)。应聘人员须出具健康码,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其它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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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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