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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临汾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2021-09-11 11:18: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健康乡村,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晋卫办人函〔2021〕11号),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汾市2021年度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方案》(临卫人发〔2021〕7号)文件,决定为吉县、永和县古县蒲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现将临汾市2021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是专门设置在县级医疗集团,将所聘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特设岗位,不受县级医疗集团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2021年计划招聘5名,详见《临汾市2021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且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特岗全科医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自愿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做贡献;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特岗全科医生岗位工作;

  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2.经过省级卫健委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从事临床诊疗工作2年及以上。

  4.对原贫困县的、又无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对象可放宽至经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由县级医疗集团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职全科医生,不列入中央财政支持的特岗全科医生范畴。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在编人员聘用到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后,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及人事关系。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由市卫健委会同市人社、市财政、市编办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县卫体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办协助实施,采取考试和考察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4日9:00至2021年9月23日18:00,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持有相关证件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相关县卫体局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1.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证(或省级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或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诊疗工作2年及以上的单位证明)、报考贫困县的又无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全科执业助理医师需携带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及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已退休人员需携带退休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一寸本人近期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填写《临汾市2020年特岗全科医生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到相关县指定地点报名、资格审核。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该报名人员的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