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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招聘普通雇员公告
2021-09-11 11:21: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的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普通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劳动技能与业务专长。

  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考核—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angsha.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辅助岗位2名,30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2年以上工作经验。要求具有较强的纪律意识、服务意识。

  说明:1.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9月16日(报名截止日)以后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计算至2021年9月16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工作经历证明可为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

  3.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网络邮件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明)扫描后统一存入一个压缩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发送至邮箱:csssbzx@163.com,我中心对报考人员资料信息予以保密。

  2.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3日9:00—9月16日17:30。

  3.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14日9:00—9月17日17:30。资格初审合格名单将电话通知,不合格的人员将不再电话通知。

  4.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招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疫情防控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人员须提前完成湖南居民电子健康码、行程卡的申领,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将指定日期的健康码和行程卡截图发至报名邮箱,居民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进入考点时配合健康核查工作,按要求佩戴口罩。为维护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中心将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疾病筛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