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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郴州汝城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9人)
2021-09-10 22:57: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郴州市人社局备案,2021年汝城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汝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

  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如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即在1990年9月9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3)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或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6)定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在军队服役满2年(含)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且考生本人为汝城县户籍。其余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7)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汝城县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且连续任职满3年或累计任职满5年。

  (8)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1年9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