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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9-10 23:01:01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健康承诺书等以及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必要文具参加考试。考试全程佩戴口罩。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

  2.面试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本人参加,因资格审查不合格面试出现空缺的,依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遇报名表信息与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符的,以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为准。

  面试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将发给合格考生面试准考证作为参加面试凭证。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面试通知,公示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①笔试准考证原件。②从龙江先锋网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1份。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④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及复印件1份,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⑤2019年度和2020年度毕业未就业或未签订就业合同考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⑥招聘岗位需要确认专业资质的,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复印件1份。⑦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合同或者社保缴费流水记录。未按时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思想品行、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凭证等,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本人的面试成绩。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末位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程序,通过考察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自控能力和专注度、心理素质和个人征信等情况。

  如有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人选。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纪律要求

  参加招聘的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疫情防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