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9-10 23:01:01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国家和本省辖区内药品、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及容器、化妆品、医疗器械、洁净区室等方面的监督检验、行政许可检验、委托检验、合同检验以及相关科研等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大街711号。

  (二)黑龙江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省级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注册、生产、经营中合规性、符合性技术检查及技术审评等工作;承担疫苗生产、经营(配送)的技术检查等工作;为药品监管工作提供检查和审评技术支撑;承担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河广街43号。

  (三)黑龙江省药品评价和风险监测中心

  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等不良反应(不良事件)、药物滥用、药物警戒、安全风险与安全舆情等监测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价、预警等工作;协助省药监局开展药品安全追溯管理和信用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南马路137号。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0名。

  (二)黑龙江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5名。

  (三)黑龙江省药品评价和风险监测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8名。

  3家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03名,具体岗位详见《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具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只列一级目录专业的包含其所含所有二级目录专业。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9日以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9日以后出生),详情见《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任后,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提出调转。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三)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时间:2021年9月9日至9月17日。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18日8时30分至9月23日16时30分。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s://www.ljxfw.gov.cn),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报名。应聘人员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电子照片,将《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政策加分佐证材料原件按照网站要求的格式上传,上传成功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