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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东营市东营区优秀人才选聘公告
2021-09-10 23:06:13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经区政府研究,报上级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现面向社会选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岗位

  2021年东营区优秀人才选聘人数、岗位条件等具体要求见《2021年东营区优秀人才选聘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21年9月13日,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须于2021年9月13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三)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9月1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东营市范围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东营单位)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在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事业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9:00—2021年9月17日17:00。

  报名网站:东营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yq.gov.cn/)。

  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照片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还须上传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报考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上传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评价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在初审通过后打印《2021年东营区优秀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和《2021年东营区优秀人才选聘诚信承诺书》,以备考核评价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