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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张家口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考试公告(56人)
2021-09-10 23:06: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56名。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招聘条件

  招聘单位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张家口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3日至2003年9月1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二)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本科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3)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⑤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已过试用期的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实施步骤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资格初审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并进行后续相应操作处理,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