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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政府聘员公告
2021-09-10 23:09:05   地区:广东   浏览:0

  为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量,充实劳动监察执法队伍,根据《汕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尾市市直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汕机编〔2018〕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聘员管理的通知》(汕机编〔2021〕78号),经研究,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1名,辅助劳动监察执法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详见《2021年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岗位表》(附件1)。

  年龄要求为18-40周岁(即1980年9月9日至2003年9月8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务意识强,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胜任值班和加班工作。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5年以上(含5年)小型汽车(C1驾照)以上驾驶经验。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等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7.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8.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9.与市级人社系统现有在职在编人员存在三代以内近亲属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其他不适合从事劳动监察执法工作情况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6日9:00至2021年9月18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对《2021年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公告》无异议的参加报名,报考者登录广东汕尾人才网(http://www.shanweirc.com),在汕尾人才网报名系统报名。报考者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岗位代码等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相片(相片为160×224像素并小于100KB的jpg格式图片,必须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不得上传艺术照或者生活照)。

  (三)报名要求

  考生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考者应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条件要求进行报考。不诚信报名或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按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及其它事项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聘用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