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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1-09-07 21:52: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多种形式用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8〕78号),参照《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津滨卫人〔2018〕18号)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天津市滨海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

  塘沽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厦门路2519号

  汉沽分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府北街18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承担辖区内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疾病防治等;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等工作;开展辖区妇幼健康服务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与指导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多种用工人员6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工作组织形式

  本次公开招聘由我中心自行组织实施。

  四、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须于报考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其中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天津市滨海新区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5.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6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六、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招聘公告将于2021年9月6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和滨海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bhxqfezx)发布。

  七、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环节工作,均在塘沽中心综合办公室现场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13日(周一)至2021年9月17日(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滨海新区新北街道厦门路2519号--中心7楼702综合办公室。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时现场填写);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底色无要求);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中心打印的缴费记录证明;

  7.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8.报名现场进行学历、学位验证。请报考人员提前确认本人学信网、学位网可顺畅登录。

  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时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心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