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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1-09-07 21:52: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多种形式用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8〕78号),参照《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津滨卫人〔2018〕18号)的有关规定,为满足滨海新区古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滨海新区古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东环路819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单位主要职能:承担疾病预防等公共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负责社区预防、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其中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滨海新区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5.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6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核准的招聘方案,招聘公告将于2021年9月6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和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等环节均采取现场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9:00至9月16日16:00(工作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17日9:00至9月18日16:00(工作日时间)。

  报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滨园社区站办公室。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⒈《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在本单位报名时现场填写);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4.社保中心打印的缴费记录证明;

  5.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6.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7.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它材料(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工作证明)。

  8.报名现场进行学历、学位验证及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提前确认本人学信网、学位网可顺畅登录。

  9.报考人员必须按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填报,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时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心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六、考核

  此次考核工作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行组织实施。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查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考核题目委托天津市北方人才服务中心命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