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乌海市各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97人)
2021-09-06 22:06: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蒙汉兼通”岗位的笔试《综合应用能力》试卷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两部分,分值各占50%。要求应聘人员答题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部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蒙古文部分须使用蒙古文作答。必须按照规定的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和准考证。

  (二)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1.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

  2.符合加分政策的,按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3.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三)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乌海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乌海人社”微信公众号及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wuhai.gov.cn/)上公布。

  笔试答题卡采用自动化读卡系统,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提前7天在简章(公告)发布网站、报名网站上公告。

  (一)资格复审的范围与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的范围: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椐资格复审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的,本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持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告;

  (4)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6)报考“高校毕业生专岗”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存放档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8)应聘人员属于乌海市以外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经过乌海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备案的总量控制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信息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