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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乌海市各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97人)
2021-09-06 22:06: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为做好2021年乌海市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乌海市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实施方案》和用人单位实际需求,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设置

  (一)招聘岗位总数

  本次公开招聘197名工作人员,其中海勃湾区65名,乌达区60名,海南区7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定向岗位设置

  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本次招聘定向招聘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82人,项目人员41人,蒙汉兼通人员17人,普通岗位人员57人。

  1.“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两年择业期内(包含2019、2020两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毕业生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项目人员”是指:

  (1)“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3)“蒙汉兼通人员”是指:符合报考条件并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年龄条件。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7日至2003年9月7日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的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部分岗位对年龄的特殊要求以招聘简章(公告)为准;

  9.户籍条件。报考高校毕业生专岗、普通岗位的须具有乌海市户籍或为乌海生源人员;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须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地区户籍。

  下列情形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1)在乌海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项目人员和普通岗位的;

  (2)取得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以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人员;

  (3)在乌海市服役的现役军人随军家属、消防救援人员家属;

  10.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报名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出3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