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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市高淳区部分机关单位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1-09-01 11:31:20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充实机关单位工作力量,经批准,高淳区部分机关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jgc.gov.cn)发布。

  有关招聘信息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高淳区2021年部分机关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南京市户籍。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

  6、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二)凡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报名或取消资格: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相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3、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4、曾因违规违纪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或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一人一岗。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9月6日9:00—9月8日16:00。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6日9:00—9月9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可于2021年9月6日—9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2021年9月11日16:00前资格初审单位完成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4、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5、报名确认。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并按时上传照片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6、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9月15日9:0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7、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于2021年9月22日9:00—9月24日17:00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8、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严格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2)照片上传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报名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进行。笔试和面试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招聘岗位另有技能操作测试要求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安排测试。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