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21年云南红河学院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公告
2021-08-28 15:30: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红河学院2021年计划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请登录红河学院网站(https://www.uoh.edu.cn/)。

  二、招聘条件、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岗位数量

  详见《红河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12日(周日)24:00时截止,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2、报名程序及所需材料:

  ①填写并发送报名表及支撑材料

  应聘人员需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邮件主题命名为:“ZP2021+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应聘学院(部门)联系人邮箱(附件1),请将扫描文件的分辨率与大小控制在合理范围。

  (1)《红河学院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应聘人员应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3)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4)应聘人员获得的社会认证证书、获奖证书以及代表性论著等原件扫描件;

  (5)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学习成绩单以及由学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专业证明原件扫描件,证明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学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等内容)。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报名。

  4、报名资格审核

  学校将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方能参加考试。审核结果将在红河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hr.uoh.edu.cn/)进行公布。

  5、资格复审、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周三),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将与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一起公布。

  四、考试

  红河学院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和考察。

  (一)笔试

  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笔试,拟招聘岗位数与报名通过审查考试人数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向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申报批准后方可开考。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完毕后,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红河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hr.uoh.edu.cn/)公布。

  1、笔试时间:2021年9月24日(周五),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它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该招聘岗位从笔试成绩高到低依次替补进入面试,递补次数为一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并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面试完毕后,成绩现场公布。

  1、面试时间:2021年9月26日(周日),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