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1年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8-26 11:25:57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经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2021年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fgj.nantong.gov.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6年8月至2003年7月期间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1年10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17:00前。

  (二)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釆取邮箱报名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打包并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名称”,发送到邮箱:ntzjjzhaopin@163.com

  (1)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正、反两面);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3)报名表(见附件3)。

  (4)在校任职经历证明(如在班级班委、学生会担任职务等,加盖学校院系公章)的扫描件。表彰奖励文件(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的扫描件。公开刊物发表文章(须独立署名)的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