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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汕尾市海丰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08-25 23:05:52   地区:广东   浏览:0

  (1)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国有单位在岗(编)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出具委培或定向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四)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将在面试前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后交由海丰县人社局进行核准。对符合岗位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发放《准考证》,统一时间组织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免予笔试,采用直接网络视频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执行。

  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对象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名次并列者,则以主评委的评分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主评委的评分相同的,通过复试确定考生成绩名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3人以上的考察小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个人诚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海丰县人社局核准后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含所有附件),准确理解把握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按要求报名。

  (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且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三)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凡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面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存在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考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的须于2021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含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本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即2021年9月10日)前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五)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范围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通过报名电子邮箱一并发送)。

  (六)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七)本公告中有关考生年龄、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等计算截止日期(含本公告中其他与时间计算有关的事项界定时间)均为本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即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