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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汕尾市海丰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08-25 23:05:52   地区:广东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靶向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纵深推进我县招才引智工作,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经研究,面向社会招聘37名高层次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要求

  详见《2021年丰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聘后薪酬及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符合《海丰县“海纳英才”人才计划》政策条件的人员,除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外,发放补贴:

  1.全日制博士给予生活补贴与住房补贴共75万元。

  2.全日制硕士给予生活补贴与住房补贴共20万元。

  3.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岗位补贴与住房补贴共85万元。

  4.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岗位补贴与住房补贴共40万元。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招聘、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四、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包括学历、学位、专业以及与学历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近2年来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

  4.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已进入体检或考察环节的;或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行政介绍信起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止);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本次引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时间:本公告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6日上午9:00至2021年9月10日下午17:30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按邮件主题格式(格式为:2021高层次人才招聘+报考者姓名+报考岗位代码+报考者本人手机号),将报名材料全部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各招聘单位邮箱,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其中,《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必须采用word格式,其他证件材料以及书面证明采用PDF格式编辑):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考生诚信报名承诺书(附件3);

  3.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相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

  4.户口本、身份证(正反双面,户口本须体现户主页);

  5.学历、学位证书;

  6.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

  7.除以上要求的材料外,考生属于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交如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