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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单位长期招聘公告
2021-08-23 19:07:07   地区:江苏   浏览:0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开考比例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由招聘单位申请,经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资格复审

  考试前,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复审时需提供材料

  (1)近期同底2寸彩色正面照两张;

  (2)本人身份证;

  (3)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有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执业资格、英语等级、专业方向等其他要求的材料须提供相应的证书或有效证明。

  第(2)-(4)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套),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被取消应聘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

  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应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二)面试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基本素质等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七、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由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八、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意见,经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后,报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