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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成都市都江堰市卫健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08-10 18:10:19   地区:四川   浏览:0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等信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类别应与岗位所需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在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都江堰市卫健局人事科《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方式:专业能力测试,采取专业考题问答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三)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为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以划定面试分数线(70分)的方式报都江堰市人社局同意后组织面试。

  (四)收费标准:本次面试不收取面试费用。

  六、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如出现并列人员则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依次递补人员成绩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和考察,依次递补原则同上。

  九、公示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通过人才引进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通过人才引进的工作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从聘用之日起,在招聘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