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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成都市都江堰市卫健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08-10 18:10:19   地区:四川   浏览:0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满足医院学科建设需求,根据我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76名。本次人才引进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引进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现场报名前取得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在国外(境外)学习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在外高校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年龄:

  硕士研究生: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副高级职称人才:原则上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正高级职称人才:原则上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外学历应取得教育部认证材料)并取得执业资格或符合专业要求的副高级以上职称。

  5.在编在岗人员应聘,须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书面同意。

  6.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7.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1年8月15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1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2021年都江堰市卫健系统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并现场审核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如报考人员属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管控范围不能到现场报名,可电话联系进行网上初步报名,待解除管控措施后到现场确认。

  报名地点: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二)报名时间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16日至8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现场报名时应提供《2021年都江堰市卫健系统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两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需提供)、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