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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汕头技师学院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1-08-06 18:00: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汕头市市属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结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汕头技师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汕头技师学院是经广东省政府批准设立,以培养高级技工、技师学历教育为主的国家重点技工院校。学院创建于1963年,是粤东地区最早创办的全日制公办技工院校。现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广东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拥有金新校区和南校区二个校区,占地面积311亩,在校学生6000多人。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技师学院与以色列航空工业公司(IAI)联合创办了汕头民用航空职业技能培训学院。

  二、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指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技师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汕头市市属、区县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福利待遇、培养管理措施

  按照《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技师学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或现场报名地址详见《汕头技师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网络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

  (1)本人填写《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

  3.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

  4.资格初审:汕头技师学院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5.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属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