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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运城市垣曲县购买服务方式使用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2021-08-05 17:05:56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加强我县学前教育队伍建设,确保幼儿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晋政办发〔2021〕12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使用幼儿园教师工作,在垣曲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垣曲县教育局联合组织实施,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管理。

  二、购买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面试方式进行。通过向劳务派遣机构购买服务性岗位的方式实施,实行岗位工资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占事业单位编制。

  三、幼儿教师的条件

  1、思想品德要求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符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安心幼儿教育工作。

  2、身体要求

  具有适应幼教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的规定要求。

  3、年龄要求

  不超过30周岁(1991年8月9日后出生)。

  4、学历及专业

  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学前教育专业优先。

  5、教师资格

  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6、户籍:垣曲户籍或垣曲常住人员。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曾因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12日。

  2、报名地点:垣曲县城南幼儿园。

  3、报名计划:共计60个岗位,详见《2021年政府购买幼儿教师服务岗位一览表》。

  4、报名时携带的材料:

  (1)《垣曲县2021年购买服务方式使用幼儿教师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电子学历备案表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民生警务”-“无犯罪记录证明”,通过申请和结果查询,下载《无犯罪记录证明》并自行打印)。

  (6)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3张。

  5、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8日17日。

  地点:垣曲县城南幼儿园。

  6、面试时间:2021年8日19日早7:00报到,7:30开始。

  地点:垣曲县城南幼儿园。

  (二)面试

  面试包括讲课和特长展示两部分。讲课和特长展示均采取百分制形式。总成绩=讲课成绩×70%+特长展示成绩×30%。

  1、讲课: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采取面对评委讲课的方式,独立备课6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讲课内容:《幼儿园素质教育画册--语言》中班上册,希望出版社出版。

  2、特长展示: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以幼儿教师“说、唱、弹、跳、画”五项基本技能才艺展示,可任意选一项,时间不超过5分钟,所需器材自己准备。

  (三)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以各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出现并列情况,依次根据以下五个条件确定体检人员:幼儿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专业、学历的高低、讲课成绩的高低、特长展示成绩的高低。体检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岗位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各学校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岗位空缺时,按全县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