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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淄博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第三批
2021-07-30 17:32:44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1、高层次岗位招聘范围:

(1)博士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

2、紧缺岗位招聘范围:

麻醉、影像、精神卫生、临床医学等紧缺专业技术岗位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

3、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能应聘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有关说明

  1、《岗位一览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具体专业(二级学科),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

2、应聘人员的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应聘。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也可应聘。其中,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有“(部分)”字样的,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的情况,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方向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主管部门认定。

4、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除外)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

6、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材料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1年8月27日及以前取得。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1年7月27日。

7、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8、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视同。

9、本次招聘中的“面向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生)。2019年、2020年、2021年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视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