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待遇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内,被聘用人员不得办理调动手续,聘用单位不转移人事档案。聘用后,未满最低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
聘用的工资待遇按《宿迁市属公办学校备案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宿编办〔2019〕127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公告发布。本公告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发布。
(二)责任分工。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市人社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政策口径。专业设置、年龄、工作经历等相关政策口径如下:
1.专业设置。按《江苏省2021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2.年龄计算。18岁以上指2003年8月4日及以前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5年7月28日及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指1980年7月28日及以后出生。年龄45周岁以下,指1975年7月28日及以后出生。
3.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以合法有效的录(聘)用审批表、劳动(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中填写的时间为准。
4.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部门的资格。
5.技工院校学历。技工院校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按照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招聘。
6.其他事项。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各种证书等,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27—82868213、82682123(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527—82868594(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纪工委)。
点击下载>>>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1年7月27日
- 2025徐州市云龙区汉风街道残疾人之家管理服务人员岗位招聘1人公告
- 2025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招聘17人公告
- 2025南京农业大学科研助理招聘5人公告(六)
- 2025江苏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
- 2025年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人公告
- 2025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招聘1人公告
- 2025苏州大学劳务派遣制人员招聘19人公告(第三批)
- 2025苏州工业园区星汇学校行政辅助人员招聘1人公告
- 2025下半年江苏连云港市东海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5人公告
- 2025年东海县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人公告
- 2025中国药科大学生物医药卓越工程师学院招聘1人公告
- 2025江苏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募行风监督员公告
- 2025南京中医药大学科研助理招聘82人公告
- 2025江苏盐城市亭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