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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公告
2021-07-29 08:58:46   地区:江苏   浏览:0

  因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3)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和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7)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8)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10)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11)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0527—82868213、82682123)。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7月28日9:00—8月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28日9:00—8月4日20: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网址:http://www.ssipbm.com。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等)均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