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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九江瑞昌市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07-29 08:59:43   地区:江西   浏览:0

  面试当天考生集中候考,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按各面试岗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面试完后,可留在考场旁听报考岗位其他考生面试。

  4.组织实施:由瑞昌市教育局会同瑞昌市人社局具体组织。

  建立考官库。每组考官均为7名。面试考官聘请九江市以外考官组成,面试考官必须由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相关行政副科以上人员组成。

  确定考官。由瑞昌市教育局通知面试考官统一按时到达面试场,并于面试之前接受培训。

  面试题产生。由瑞昌市教育局依据面试的要求委托外地组织出题。试题均在开考当天临考前由主考官在面试试场当众拆封。

  5.面试成绩的公布:每一面试场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名考官的评分平均值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每一面试场考生面试成绩,由该面试场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

  6.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比例超过1:1的岗位,按照实际招聘人数聘用;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本面试组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闱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面试成绩有效分数为70分,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资格。

  7.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拟入闱体检人数因末位成绩相同超过岗位计划数时,加试一道答辩题(分值30分,时间4分钟)。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和答辩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四)体检

  面试后即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规字[2021]3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面试成绩和答辩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瑞昌市教育局商瑞昌市人社局共同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违法违纪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对面试成绩和答辩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考察结果报瑞昌市人社局。

  (七)公示、聘用

  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名单在瑞昌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初次就业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享受教师同等待遇,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对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