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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邢台沙河市招聘劳务派遣幼儿教师公告
2021-07-29 09:10:13   地区:河北   浏览:0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或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防疫人员,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对进入考察、体检人员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沙河市人民政府网和沙河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待遇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为期6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日常表现和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考核不合格或在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由用人单位视情节轻重出具意见,由劳务派遣公司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确定是否续签或解除聘用合同。

  3、按相关政策规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发放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790元。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工资标准参照同等条件人事代理教师工资标准执行;按企业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参照人事代理教师缴纳标准。

  八、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