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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邢台沙河市招聘劳务派遣幼儿教师公告
2021-07-29 09:10:13   地区:河北   浏览:0

  为满足我市学前教育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幼儿教师10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察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沙河市辖区户籍或升学前为沙河市户籍(2021年毕业生和研究生学历不限户籍);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23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学前教育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学前教育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证要求: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本次教师招聘拟聘人员,试用期满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考人数不足,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6、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的,资格审核时需持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参照《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于2021年7月23日通过沙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heshi.gov.cn/)和沙河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和流程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日9:00至8月4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8月1日9:00至8月5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8月7日9:00至8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

  报名网址:http://121.28.131.187:8041

  咨询电话:0319-8921345(人社局),0319-8903526(教育局)。

  3、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3)网上报名时须使用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可修改)”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唯一标识,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并保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