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1年保定市满城区招聘教师公告
2021-07-24 19:45: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促进我区教育持续稳定发展,落实教师补充长效机制,保持教师队伍活力,提高教学质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共计249名,其中,全额事业编教师49人,聘任制教师200人。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聘任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3日至2003年7月23日期间出生)。

  6.应聘者须具有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含定州市和雄安新区)。

  7.应聘事业编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聘任制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均可报名。

  8.应聘者须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须在2021年10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用人单位予以解聘)。教师资格证可下行使用。

  9.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岗位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3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其他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2.保定市满城区在编教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由区教体局负责)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

  2.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rsj.baoding.gov.cn/。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