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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张家口市桥东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0人)
2021-07-22 20:25: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4.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审批后按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张家口市桥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咨询电话:0313-4038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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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张家口市桥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个人健康信息诚信承诺书.docx

  桥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