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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张家口市桥东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0人)
2021-07-22 20:25: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桥东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此次共为我区招聘11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中教育类108人,公共类2人。招聘单位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张家口市桥东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应聘人员可通过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服务“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rsj.zjk.gov.cn)、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kqd.gov.cn/)查询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28日至2003年7月2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8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公共类岗位的考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28日至2003年7月28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进行体检。

  6、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须取得幼儿园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幼儿园及其以上教师资格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

  7、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其他条件:

  1、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张家口市桥东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在资格复审前需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⑤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