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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郴州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7-22 20:24: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郴州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是市教育局管理的公办幼儿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郴州市直属机关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其中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计划6名,其它计划7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郴州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2.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郴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zs.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郴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zs.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所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1)年龄要求。大专学历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专业要求。报考专业及专业类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7)。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招聘单位集体审核研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提出书面意见,报市教育局研究认定。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

  (4)“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19届、2020届、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5)其他条件。岗位要求的从事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