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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武汉市江夏区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公告
2021-07-21 22:00: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为适应我区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着力构建多途径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我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500名,参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流程,根据武汉市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相关精神及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

  本次江夏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500名,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武汉市江夏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1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

  2.年龄:专科、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普通话等级:幼儿园教师、语文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需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需二级乙等及以上。

  4.教师资格:需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①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②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有效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段可低用;具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以申报与教师资格证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岗位。具体见《武汉市江夏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6.在校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9.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7月20日,在湖北人才网(http://www.jobhb.com/)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21年7月21日9:00至7月25日中午12:00登录湖北人才网(http://www.jobhb.com/)首页的“江夏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公告”进入专题页面,点击“网上报名”,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用。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尚未通过审查和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7月25日中午12:00以前,可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