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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京剧院第二次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2021-07-21 22:02: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国家京剧院是文化和旅游部直属的国家艺术院团,根据工作需要,第二次面向社会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或聘用关系)。岗位学历要求为应聘人员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岗位专业要求为应聘人员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

  4.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热爱京剧事业。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北京生源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北京院校的集体户;京外生源需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要求。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以及有法律规定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28日。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填报《国家京剧院2021年第二次招聘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报名表》(详见附件),将《国家京剧院2021年第二次招聘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报名表》以“应聘岗位—姓名—学历”为文件名,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cnpoczp@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详细、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剧院人事部依据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将以电话通知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通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的,由剧院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考试。考试由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构成,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初试为笔试(成绩70分及以上人员具备复试资格),复试为面试。具备复试资格人员,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复试人员,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者不再通知。

  4.考察和体检。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80分及以上人员纳入考察范围。纳入考察范围的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和考察、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人选。考生需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剧院按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于考察和体检有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的,经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国家京剧院官方网络平台统一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期间及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