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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池市金城江区自主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2021-07-20 19:50: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1.体检

  体检由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考核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和考核时间待定。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区卫生健康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聘用时间待定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出示健康码。经测量体温正常后才能进入考点,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考点。

  (四)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咨询电话:

  河池市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0778-2201615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2113283

  点击下载>>>

  1.2021年河池市金城江区自主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2021年河池市金城江区自主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河池市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