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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
2021-07-20 20:03: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等方式组织。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中心网站公布为准,不再通知本人,请关注中心网站。

  面试采取专业基础、专业能力测试、面谈等方式进行。面试按招聘岗位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应变反应能力等方面内容。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中心成立考察专家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0531-67605709

  报名地址:济南市历城区烈士山东路12号办公楼组织人事处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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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