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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
2021-07-20 20:03: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为省属公立医院,由山东省胸科医院、济南市传染病医院整合组建,主要承担全省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应急救治,临床医疗、医学教育、医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全省结核病预防控制等任务。中心诊疗服务能力全面,在重症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结核病、肝衰竭、门脉高压介入治疗等方面较为突出,设置了传染病重症医学科、结核科、呼吸科、胸外科、呼吸内镜诊疗科、重肝科、呼吸介入中心、门脉高压介入科等专病、专项科室。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其中正高级岗专业技术人员1人,副高级岗专业技术人员3人,中级岗专业技术人员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中级岗位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9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1965年7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或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要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7月19日为截止日期。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网站(山东省胸科医院,网站:http://www.xkyy.org.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

  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携带所需材料及电子版直接到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组织人事处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所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已经注册人员需提供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②在职人员需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③招聘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应聘者需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④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4),附件2、附件3和附件4均需提交原件。⑤回国人员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材料扫描件和附件4(EXCEL版)按上述顺序放入以“报名岗位+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sgglczxrsc@163.com,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