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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津南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2021-07-18 22:07: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拟考察人员由区教育局会同具体招聘学校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考察合格者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八)公示和聘用:津南区教育局在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tjjn.gov.cn)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岗位要求,在同一聘用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参照体检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公示期满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备案。

  新招聘的教师,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津南区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津南区教育局不提供统一食宿,一律由应聘人员自己解决。

  五、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和举报邮箱

  区教育局成立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8510602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2-88510593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邮箱:jnjyjjj2017@163.com

  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处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发布的通知及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试过程中有关防疫工作安排。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如遇突发状况,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tjjn.gov.cn)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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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