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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招聘公告(第一号)
2021-07-18 22:07: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十)幼儿教师1、幼儿教师2岗位需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十一)幼儿教师2岗位需提供三年以上省级示范幼儿园工作经历证明(详见附件4),证明材料包括:省级示范幼儿园评定通过证书或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十二)卫生保健人员岗位需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和3年(含)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十三)应届高校毕业生,还未取得证书的请提供在读院校出具的准予毕业证明;

  (十四)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填写《尚未落实工作单位个人承诺书》(手签并上传图片,见附件5);

  (十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1年7月29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1年7月29日17时准时关闭,2021年7月29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于报名时间截止后完成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初审,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并于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招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初审和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正式聘用后)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十六)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计入综合成绩。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应聘人员与幼儿教育和所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公布。

  (十七)幼儿教师岗位面试

  (十八)内容及形式

  面试由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两个环节组成。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十九)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