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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招聘公告(第一号)
2021-07-18 22:07: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始建于1989年,位于海口市美兰区银坡路16号,隶属海南省妇女联合会,2000年被评为省级示范幼儿园。因工作需要,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琼人社发〔2020〕1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需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7名(详见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持高校证明报名,办理录用手续时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考试报名(含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验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9)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有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相应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南女性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2021年7月16日至7月22日,共7天。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陆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链接: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182

  3.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9:00至7月29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4.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12)项,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四)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下载附件2填写并本人签名上传图片);

  (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八)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

  (九)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