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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1-07-18 21:53:43   地区:山东   浏览:0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的综合性、公益性省级农业科研单位,科研历史发轫于1903年,1959年正式扩建为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目前已经成为国内规模较大、力量较强、学科较为齐全、贡献和效益较为突出、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的省级农科院,成为山东省农业科技创新的龙头和支撑黄淮海区域农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省级农科院前列。2015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目前,全院拥有22个研究试验单位和18处分院,设有1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万人计划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6人,泰山系列人才工程人选46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3人,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8人,聘任18名院士和21名国内外知名科学家担任“第一所长”。2018年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我院主要研究领域涵盖山东乃至黄淮海区域农业发展所需的粮经作物、果树、蔬菜、畜禽、蚕桑、资源环境、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微生物、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农业机械等50多个学科。自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以来,全院共取得各级各类科技成果1769项,省部级以上奖励852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二等奖6项,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32项。自1982年实行品种审(认)定以来,共有712个品种通过了国家或省审(认)定。建有国家和省部级创新平台76个,其中国家及部级创新平台36个,省级创新平台40个,数量居全国省级农科院前列。

  已同国际玉米小麦改良中心、国际半干旱热带作物研究所等10多个国际组织和6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与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乌克兰、印尼、英国等建立了15个联合实验室或研发中心,数量居全国省级农科院首位。2008年成为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初级岗位)》(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科研、农业科技等公共服务事业;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初级岗位)》。

  (三)其他条件

  1.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