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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洛阳市直学校考试招录教师公告
2021-07-16 22:24: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市市直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45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录教师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监督下,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录工作进行指导。市教育局成立考试招录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岗位条件及专业要求详见《2021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录教师岗位设置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3.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须取得相应报考学段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资格条件

  1.所学专业符合岗位专业(学科)条件要求,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同专业(学科)低学段职位;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可互相通用。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面试资格确认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年龄要求:本科学历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及以后至2003年7月1日以前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6年7月1日及以后至2003年7月1日以前出生)。

  3.学历学位要求: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认定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招聘职位专业要求一致,对专业的审查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记载为准)。

  2017年起招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4.现未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就业。

  四、招录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采取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报名

  时间:2021年7月26日9:00—2021年7月29日17:00。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洛阳人事考试网(www.lysrsks.gov.cn)),按网站提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报名信息保存后,请及时按系统提示上传照片,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