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投递自荐材料时取得《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要求按《岗位表》执行。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正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6、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聘用后二年内须取得相关执业资格,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先投档后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向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投递自荐材料(简历投递邮箱:2638027025@qq.com),已招满的岗位不再接受投档,投档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报名咨询电话:0517-80888229。
(2)由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对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自荐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名成功人员。
(二)考核
报名成功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由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专家对其专业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考核。
(三)体检与考察
1、在应聘同岗位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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