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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乐山市金口河区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2021-07-05 19:54: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在报考者提交报名资料至报名邮箱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进行回复。报考者须及时登录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公告于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金口河新闻网公示公告栏公布。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关注资格复审公告,并按资格复审公告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缴费及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随即领取面试通知书。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凭二代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现场面试。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本次面试采取微型课教学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录取成绩最低分数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报考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者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区公招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加试相关事项。

  (五)体检

  1.体检人员:每个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金口河新闻网进行公告。

  2.体检的标准: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3.复检:报考者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递补体检: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没有递补的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本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

  其中女性报考者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且3年内不得报考区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结束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和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金口河新闻网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