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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鄂尔多斯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75人)
2021-07-04 22:55:18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7.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

  1.面试一般采取《公共基础知识》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一些特殊岗位须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等其他方式进行,具体见岗位表要求。

  

  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试卷由蒙汉文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汉文题”须使用汉语回答,“蒙古文题”须使用蒙古语回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用蒙古语作答的应聘人员,安排2名蒙古语翻译人员。对于一些特殊岗位须按照事先告知的语种进行面试,具体请关注面试相关事宜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面试命题和考务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达到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岗位)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城川民族干部学院的招聘岗位,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优先条件者进入,条件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体检结果按隶属关系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按隶属关系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组织、人社部门。拟聘用人员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时间不少于7天。

  2.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3.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